9月10日,榆林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2018榆林國際馬拉松賽期間對“低慢小”航空器實施管制的通告》。9月16日6時至16時,在2018榆林國際馬拉松賽路線及其周邊1千米范圍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施放氣球或放飛風箏、孔明燈。
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2018榆林國際馬拉松賽期間對“低慢小”航空器實施管制的通告
2018榆林國際馬拉松賽將于9月16日在我市城區主要道路舉行。為確保比賽線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比賽期間將對部分區域“低慢小”航空器飛行實施管制。現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6日6時至16時,在2018榆林國際馬拉松賽路線及其周邊1千米范圍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施放氣球或放飛風箏、孔明燈。對用于比賽轉播、應急救援的飛行活動,應當經軍隊、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對“低慢小”航空器及擁有者、使用者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對于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軍隊、民航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12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開展“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應當預先向空軍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請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給予理解和支持,并自覺遵照執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