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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隨著不法分子作案手段多樣化、科技化及在開展應急救援、搜救、追蹤、取證等方面,受我國警務工作受復雜環境的影響與限制,給警務人員帶來嚴峻考驗。加強公安系統快速反應能力、提高裝備質量迫在眉睫。蔡慶鋒委員提出運用警用無人機等設備,加大人力和科技相結合,拓展地面與低空現場、復雜環境偵查等相結合的警務工作。
警用無人機應用廣泛,對管轄區域大、人口密集且分散分布的巡查能填補漏洞,彌補了警力不足;對大型集會監控,發現地面可疑人員與車輛,給予空中情報保障,提高應急處理效率;對聚眾鬧事事件的監控,全面掌握事態,防止事態失控;對公安刑、特警部門在空中偵查、防恐、定點監控,提供詳細偵查數據;交警部門對路況巡控、應急事件處置、信息采集、識別車輛與人員違法,森林公安巡山、復雜環境偵查等提高了工作效率,發揮了應有作用。
蔡慶鋒委員認為,警用無人機成本低、高效靈,是快速機動反應、最佳視角偵查、避免人員傷亡等最佳警務智能化途徑。“但縱觀我國警用無人機使用的區域,目前還有一定的局限性,并未在全國警用領域全面推廣。”
蔡慶鋒委員建議出臺《我國警用無人機使用規劃》。該規劃可以分長期與短期規劃,可在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部門分批分次推廣使用,條件成熟后,逐步在全國警用領域廣泛使用。推動公安信息化進程,在全國有條件的公安院校增設警用無人機專業,培養警務工作多面能手,提高警務工作相應、決策、評估效率,帶動區域警務工作開展。加大各部門聯合、發展智慧警務。借助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及各地大數據傳輸,借助國家各部門聯合,通過感測、分析、整合警務運行中的關鍵信息,根據警務需求,運用無人機+行業應用+技術應用創新,做出快速、合理、靈活智能響應,拓展警務工作智能化水平,這也是未來行業規模標準化應用最好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