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9第二屆中國(甘肅)中醫藥產業博覽會安全順利舉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通用航空飛行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隴西縣公安局決定在2019年8月21日至24日期間,在康美藥博園主場館、隴西縣城各公共區域、首陽藥材采購中心周邊3公里范圍內加強低空慢速小型目標飛行器和空飄物(以下簡稱“低慢小”飛行器、物)起降飛行活動的安全管理。現就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各類低慢小飛行器。指飛行高度低于500米、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無人機、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飄氣球、孔明燈等。
二、嚴禁在以下時間、區域的上空飛行無人機等“低慢小”飛行器。 (一)時間:8月21日8時至8月24日18時。(二)區域:在康美藥博園主場館、縣城各公共區域、首陽藥材采購中心周邊3公里范圍內區域。(三)凡是在上述時間段和管制區域,未經公安機關批準的各類“低慢小”飛行器,一律不得升空飛行。如因活動特殊需要,需使用無人機拍照攝像的,需報隴西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審批同意,并對無人機進行設備檢查,嚴格按照安全規程操作,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三、對于違規飛行行為,隴西縣公安局將依法進行處置,其后果自負。
四、對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本通告由隴西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負責解釋。
隴西縣公安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