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2018年已經過半,經不完全統計,過去的6個月,交通部、民航局等部門共發布26條與通用航空(含無人機)相關的政策和文件。
這些政策文件明確了未來通航的發展路徑與規劃,提振了行業信心,讓我國通用航空業發展更加有依可循。
6月
民航局明確私人飛行申請等有關問題
6月11日,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空管局聯合下發《關于明確私人飛行申請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稱,為落實民航局通用航空專項督查問題的整改工作,經研究,對涉及通航飛行計劃的有關問題進行明確。這是多年來首次針對私人飛行的計劃申請專門發布的規定文件,對于推動大眾私人飛行市場及相關產業鏈發展、促進未來中國消費轉型具有重要意義。
民航局發布《關于在通航短途運輸試點過渡期內偏離執行相關運營管理政策的通知》
6月13日,民航局運輸司發布《關于在通航短途運輸試點過渡期內偏離執行相關運營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民航局就《通用航空包機飛行(短途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設定不超過兩年的試點過渡期,過渡期內《暫行辦法》相關條款可作偏離。
民航局發布《關于落實民航局通用航空監管專項督查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
6月14日,民航局空管局、空管辦、監控中心聯合發布《關于落實民航局通用航空監管專項督查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針對通航空管運行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民航局通用航空監管專項督查工作所列的問題,民航局空管局聯合空管辦、監控中心就通航飛行計劃受理審批、通航運行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務等方面進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關工作要求。
民航局印發《中國民航維修人員工作作風建設指導意見》
6月21日,民航局發布《關于印發<中國民航維修人員工作作風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在快速發展過程中,個別單位和人員依然暴露出工作作風松散的情況,發生了一些社會影響較大、后果較為嚴重的事件。因此,亟需在行業內提升工作作風水平,夯實航空安全基礎。經研究,現制定民航維修人員工作作風相關標準和建設要求的指導意見。
5月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正式啟用
5月2日,《中國航協通航分會關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試運行的通知》發布,通知稱,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管理系統于5月2日-5月31日試運營,6月1日正式運行。
《民航局關于促進航空物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出臺
5月11日,《民航局關于促進航空物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式出臺,旨在促進我國航空物流專業化發展,構建更加完善的航空物流服務體系。對于近年來發展迅速的物流無人機,《指導意見》提出支持物流企業利用通用航空器、無人機等提供航空物流解決方案。
民航局印發《頒發專用條件和批準豁免的程序》
5月14日,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下發《頒發專用條件和批準豁免的程序》,《程序》規定了民用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時頒發專用條件和批準豁免民用航空規章有關要求,適用于從事航空器型號合格審定、補充型號合格審定和進口民用航空器重要改裝設計合格審定的單位、部門和人員。
民航局發布《2017年民航行業發展統計公報》
5月21日,民航局發布《2017年民航行業發展統計公報》,《報告》顯示,2017年,通用航空全行業完成通用航空生產飛行83.75萬小時,比上年增長9.5%。其中:工業航空作業完成8.93萬小時,比上年增長7.8%;農林業航空作業完成5.96萬小時,比上年增長16.8%;其他通用航空飛行68.86萬小時,比上年增長9.2%。截至2017年底,獲得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的通用航空企業365家,其中,華北地區92家,中南地區77家,華東地區80家,東北地區32家,西南地區40家,西北地區32家,新疆地區12家。2017年底,通用航空在冊航空器總數達到2297架,其中教學訓練用飛機680架。
民航局成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領導小組
5月23日,民航局發布《關于成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領導小組及工作組的通知》,決定成立民航局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領導小組及運行、空管、技術應用、適航、人員資質五大專項工作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領導小組由民航局副局長王志清親自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殷時軍總工程師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
交通運輸部發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
5月24日,交通運輸部發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明令禁止九類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其中涉及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的運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將于7月1日起施行。
4月
民航局發布《我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情況》
4月2日,民航局官方發布了《我國通用航空產業發展情況》信息通告。通告稱,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扎實推進各項任務,全面掌握各地通用航空產業規劃建設情況,經各地區管理局、監管局與轄區內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確認,對通用航空業發展和規劃布局基本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包括可供通用航空起降的機場(運輸和通用機場)、航空產業園(含通航項 目)、航空小鎮、空中游覽項目,現將相關信息匯總發布,供各地方、各部門及各類投資主體借鑒參考。
民航局適航司發布《關于改進通用航空適航審定政策實施細則》
4月13日,民航局航空器適航審定司發布《關于改進通用航空適航審定政策實施細則》,結合國內通用航空的發展狀況,特制定了部分用途(科研、符合性驗證和到岸組裝交付試飛用途)第一類特許飛行證、通用航空公司設計小改和設計大改、個人自制航空器適航審定和通用航空企業油料質量管理共5項適航審定問題的具體實施細則,以提高通用航空的適航審定效率,為通用航空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促進通用航空的發展。
3月
民航局公安局修訂《民航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3月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對《民航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辦法》進行了修訂,梳理完成了《民航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裁量基準》緊跟新形勢發展,對非法飛行無人機等新近較為突出的危害民航運輸安全與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了梳理,并根據違法情節的輕重、造成的損失多少和對運行安全的危害程度針對性的設定了處罰裁量的標準。
國務院印發指導意見:發展低空旅游、航空運動
3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加快建設自駕車房車旅游營地,推廣精品自駕游線路,打造旅游風景道和鐵路遺產、大型交通工程等特色交通旅游產品,積極發展郵輪游艇旅游、低空旅游;推動旅游與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融合發展。大力發展冰雪運動、山地戶外運動、水上運動、汽車摩托車運動、航空運動、健身氣功養生等體育旅游。
民航局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
3月21日,民航局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該《辦法》共3章20條,以“堅持放管結合、轉變職能;堅持突出重點、分類管理;堅持包容審慎、拓展服務”為基本原則,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條件及程序、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的監督管理方式等做了明確規定,具有適用范圍邊界清晰、準入條件大幅降低、在線操作簡單便捷、管理條款符合情理、時間指標寬松充裕等特點。
飛標司印發《直升機醫療救援服務》咨詢通告
3月27日,民航局飛標司印發了《直升機醫療救援服務》咨詢通告。通告適用于按照CCAR-135部運行的運營人實施直升機醫療救援,也適用于CCAR-91部運營人在應急情況下的非取酬直升機醫療救援。
2月
民航局飛標司:大力支持通航人員參加維修人員執照考試
2月1日,民航局飛行標準司印發《關于大力支持通航人員參加維修人員執照考試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大力支持通航人員參加CCAR-66部維修人員執照考試,包括增加通航人員考試專場,設置通航重點保障考點,加快新增考點布局等;同時,合理務實降低通航考試難度,深入扎實做好通航考試服務。
《低空聯網無人機安全飛行測試報告》正式公布
2月4日,由民航局指導、多方技術單位共同參與的《低空聯網無人機安全飛行測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正式公布。《報告》通過實施聯網無人機監管項目技術測試,深度研究測試蜂窩網絡在無人機監管的有效性,進一步驗證了國際電信聯盟(ITU)提出的“利用現有蜂窩網絡對低空輕小無人機進行監管”的技術可行性。該成果不僅代表著中國在低空空域的前沿探索,對引導全球無人機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推動低空數字化新產業更有著重要的意義。
民航局飛標司印發《空中游覽》咨詢通告
2月7日,民航局飛標司正式印發《空中游覽》咨詢通告,通告適用于按照CCAR-91部及CCAR-135部實施空中游覽的運營人。此次修訂增加了異地短途觀光的定義和相關要求、調整了空中游覽駕駛員資格要求、明確了空中游覽場地的審定要求、允許甚輕型飛機實施空中游覽運行、放寬了體驗飛行機長資格要求等,同時依據《通用機場分類管理辦法》(民航發〔2017〕46號),對通航機場進行了重新分類。
民航局飛標司發布《關于在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系統AMS中落實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的通知》
2月14日,,民航局飛標司發布《關于在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系統AMS中落實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通知按照民航局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統一安排,落實《民航局關于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方案》的工作思路,規范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行政許可事項和流程管理,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系統(AMS)于近期上線運行行政許可事項標準化相關功能,2月1日起正式啟用。
1月
民航局印發《小型航空器實施135運行的簡化程序》
1月25日,民航局飛標司發布《小型航空器實施135運行的簡化程序》。本程序自下發之日起實施,適用范圍內的原CCAR-135部合格證持有人可將其合格證和運行規范轉換至新格式。
民航局對《使用數據鏈通信系統的運行批準程序》(修訂稿)征求意見
1月25日,民航局飛行標準司發布《關于對<使用數據鏈通信系統的運行批準程序>(修訂稿)征求意見的通知》。本次修訂補充了數據鏈通信、PBCS以及相關運行規范知識,新增了運行批準內容、程序,完善了運行人員資格和培訓內容,明確了航空運營人建立健全數據鏈事件報告工作機制,修改了飛行計劃內容等。
民航局印發《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
1月26日,民航局發布“關于征求《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微型無人機禁止飛行空域和輕型、植保無人機適飛空域的劃設原則,規定了無人機隔離空域的申請條件,以及具備混合飛行的相關要求,基本滿足了各類無人機飛行空域需求。
交通運輸部發布《航空器型號和適航合格審定噪聲規定》
1月30日,交通運輸部網站發布《航空器型號和適航合格審定噪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33號),自2018年1月12日起施行。據了解,規定為亞音速運輸類大飛機和亞音速噴氣式飛機、螺旋槳小飛機及螺旋槳通勤類飛機、直升機的型號合格證、補充型號合格證和改裝設計批準書的頒發和更改等證書的頒發和更改規定了噪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