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資料)
江蘇省工信廳日前發布了《關于促進和規范江蘇省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發展的意見》。到2020年,全省民用無人機產業產值將達到50億元,年均增速40%;民用無人機的標準檢測認證體系和安全管控體系將逐步建立;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也將逐步落地。
《意見》提出加強無人機關鍵技術、核心裝備研制攻關,重點依托工業強基工程、高端裝備創新工程,聚焦民用無人機動力系統、飛控系統、傳感器等關鍵領域,著力攻關實時精準定位、動態場景感知與避讓、面向復雜環境的自主飛行、群體作業等核心技術。推動民用無人機在農林植保、物流快遞、地理測繪、環境監測、電力巡線、安全巡查、應急救援等行業領域的創新應用;鼓勵民用無人機企業利用“互聯網+”開展行業應用創新,鼓勵公共服務供應商在文化、教育、休閑娛樂等領域積極發展基于民用無人機的應用服務。此外,還鼓勵和支持民用無人機企業專業化、智能化發展,提升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重點支持南京、常州溧陽、蘇州工業園區等無人機企業聚集區加快打造無人機產業基地,建立無人機飛控技術研究院,建設一批無人機技術創新平臺和無人機運行管理云平臺。
關于促進和規范江蘇省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發展的意見
民用無人機是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新興裝備,在個人消費、植保、測繪、能源、環境監測等領域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省民用無人機制造業具有較好的研發與產業化基礎,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競爭力的企業,但總體發展尚處起步階段,產業規模、創新能力等存在較大提升空間。為落實工信部《關于促進和規范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裝〔2017〕31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和規范我省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發展,現制定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
堅持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為主線,統籌推進兩化融合和軍民深度融合發展,強化產業技術創新和市場培育,構建完善產業生態體系,推動無人機制造業快速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創新驅動、品質優先。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支持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無人機行業的深度應用,鼓勵技術創新、應用創新,推進企業商業模式創新,提升產品和服務創新能力。
2、堅持示范應用、培育市場。著力加強無人機在智能制造、安全生產、搶險救災、搜索營救、農林植保、電力巡檢、交通監控、環境保護等領域的示范應用,通過示范應用,培育做大市場。
3、堅持規范有序、安全發展。以推進民用無人機產業有序發展為目標,促進管控能力提升,保障安全應用。提高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性能,滿足安全管控要求,推動形成民用無人機可識別、可監控、可追溯的技術管控體系。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省民用無人機制造業持續快速發展,產值達到50億元,年均增速40%以上。
——創新能力明顯提高。民用無人機系統集成、自主飛行、智能避障、高精定位能力不斷突破,載荷能力、續航能力、安全性能有效提升。消費類無人機技術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行業應用類無人機技術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企業實力顯著增強。培育一批主營業務收入超1億元的消費類和行業應用類無人機國內知名企業,形成1-2家掌握核心技術的領軍企業。
——服務體系逐步完善?;窘⑴c產業發展和管理相適應的標準檢測認證體系和安全管控體系,制定民用無人機標準10項以上,建成一批民用無人機專業服務機構。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推進技術創新。 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等開展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支持建立一批無人機產業創新平臺。加強無人機關鍵技術、核心裝備研制攻關,重點依托工業強基工程、高端裝備創新工程,聚焦民用無人機動力系統、飛控系統、傳感器等關鍵領域,著力攻關實時精準定位、動態場景感知與避讓、面向復雜環境的自主飛行、群體作業等核心技術;利用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技術,實現人機交互,提高人機系統智能融合和集群自適應學習能力;推動小型化通用化載荷設備、高集成度專用芯片、長航時大載重/混合布局無人機研制。積極推動軍工技術向民用轉化,促進有條件的民用無人機企業參與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服務。
(二)積極拓展應用市場。實施民用無人機示范應用工程,完善民用無人機應用基礎設施和服務保障體系,推動民用無人機在農林植保、物流快遞、地理測繪、環境監測、電力巡線、安全巡查、應急救援等行業領域的創新應用。加快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民用無人機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民用無人機智能作業水平和綜合服務功能。鼓勵民用無人機企業利用“互聯網+”開展行業應用創新,鼓勵公共服務供應商在文化、教育、休閑娛樂等領域積極發展基于民用無人機的應用服務,不斷拓展民用無人機服務領域和價值。
(三)加快培育領軍企業。鼓勵和支持民用無人機企業專業化、智能化發展,提升產品質量,增強產品競爭力。鼓勵和支持民用無人機應用服務企業通過創新業務模式,提升增值服務能力,快速做大做強。支持無人機企業通過軍民融合與央企開展合作,大力拓展國內外市場。
(四)推進無人機產業集群發展。鼓勵有人才、資金優勢和較好產業基礎的地區規劃建立民用無人機產業園,建設民用無人機行業應用基礎設施、服務保障體系,建立技術應用交流平臺、新技術演示驗證中心。鼓勵龍頭企業通過開放平臺、共享數據、提供試驗驗證條件和系統解決方案等方式,促進大中小企業集聚創新,推動發展具有特色的民用無人機產業集群,形成“研發+制造+服務+應用”的產業鏈。重點支持南京、常州溧陽、蘇州工業園區等無人機企業聚集區加快打造無人機產業基地,建立無人機飛控技術研究院,建設一批無人機技術創新平臺、和無人機運行管理云平臺。
(五)嚴格加強行業監管。在生產制造環節,嚴格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規政策要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有序開展無人機企業符合行業規范公告管理工作,引導社會資源向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集中,促進企業快速發展。在飛行管理環節,一方面科學規劃無線電頻率資源,統籌民用無人機用頻需求,加強民用無人機的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另一方面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有序推進民用無人機飛行平臺監管,建立覆蓋民用無人機、生產企業、監管機構的監管網絡,完善民用無人機適航管理、飛行限制等各類監管舉措,確保民用無人機全生命周期可識別、可監視、可管理。
(六)建立健全產品標準與檢測認證服務體系。支持民用無人機企業牽頭制定無人機產業發展標準,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社會團體圍繞市場需求制定團體標準,促進經過市場檢驗的先進團體標準轉化為行業或國家標準。強化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性、質量可靠性、環境適應性、電磁兼容性等檢測認證,推動建立一批具有民用無人機檢測認證資質和試驗驗證水平的專業服務機構,構建基于安全性的民用無人機系統及關鍵零部件檢驗檢測認證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民用無人機制造業是發展前景廣闊的新興產業,各地經信部門要高度重視民用無人機制造業的培育發展和安全監管,積極承擔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在規劃編制、行業統計、政策支持、安全監管等方面加強牽頭指導和協調服務,協調解決本地區民用無人機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推動民用無人機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政策支持。統籌利用高端裝備創新、關鍵技術攻關等政策,支持開展民用無人機關鍵技術、應用技術和安全監管技術及人工智能相關技術研究和攻關。綜合運用首臺(套)重大裝備示范應用和保險補償政策,支持農用植保無人機等重點產品的推廣應用。積極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政策,支持民用無人機產業重點項目建設。
(三)加強人才培養。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加快培育無人機關鍵技術、安全管控等急需緊缺型專業人才,構建具有競爭力的高端人才隊伍。推動有條件的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設立無人機相關專業,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無人機人才培養和服務體系。鼓勵企業引進國內外高層次技術人才,加強技能人才培訓。
(四)營造良好環境。支持行業中介服務組織建設,推動成立省無人機行業協會、無人機產業創新聯盟等組織。充分發揮行業中介組織作用,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合作,開展政策宣傳和知識普及活動,引導行業自律發展。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無人機企業的信貸支持,推動創投資本和民用無人機優質初創企業對接。鼓勵企業通過境內外上市、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征信服務,積極支持無人機企業開展品牌創建活動,提升市場競爭力。